登录查看更多信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也是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基本保障,为扎紧医保基金这个“钱袋子”,南部县人民群众与县医保局紧密协作、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近日,接群众举报线索,县医保局组织检查组对举报线索涉及的定点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对一些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 暂停南充嘉宝堂正红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十九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接群众举报线索,县医保局于2022年8月对该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为不具备医保结算资格的分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违规行为。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及《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针对该药店的违规行为处暂停医保服务协议4个月(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并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
案例二 暂停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华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接群众举报线索,县医保局于2022年8月对该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为不具备医保结算资格的分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违规行为。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及《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针对该药店的违规行为处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
案例三 暂停四川百姓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炮台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接群众举报线索,县医保局于2022年9月对该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上传的刷卡购药药品明细与参保人实际购药药品明细不一致”、“协助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范围外的商品”、“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及《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针对该药店的违规行为处暂停医保服务协议4个月(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并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
医保政策咨询及业务引导电话:0817-5830333,0817-5601169 信访投诉电话:0817-5594850,0817-5830333 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0817-5531913 参保个人权益咨询电话:0817-5577113
门诊特殊慢病疾病业务咨询电话:0817-5526873
医疗救助咨询电话:0817-5510360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咨询电话:0817-5563478
外伤(中毒)审核咨询电话:0817-5835713
异地备案登记咨询电话:0817-5531925
异地备案登记:即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不再需要备案,省内、跨省就医均可直接结算;城镇职工异地就医仍需备案,备案后可直接结算。异地备案可使用四川医保APP办理,或在乡镇、街道劳保所、辖区中心卫生院直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