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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定水镇等37个乡镇 更新后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及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有效调控土地一级市场,指导二级市场,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重要调控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县地价体系,我县通过法定程序,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了南部县各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评估成果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检查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基准地价是在我县各乡镇场镇规划区范围内,以2022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按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用途,依据其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在设定开发利用条件下的平均土地权利价格。 二、本次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各乡镇场镇规划区。 三、南部县各乡镇场镇规划区采用分类定级,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业用地根据各乡镇不同情况,分别分为2-3个级别。 四、具体级别范围和基准地价以南部县各乡镇场镇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准地价图为准。 五、本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同时《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定水镇等68个乡镇基准地价及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通知》(南府办发〔2019〕11号)终止执行。 六、本通知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 南部县乡镇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基准地价表 南部县乡镇各类土地用途划拨基准地价表
南部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南部县乡镇各类土地用途划拨基准地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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